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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政府肯定气象执法工作 |
| 作者:潘锦功 / 发布日期:2008-11-14 / 来源:局法规处 |
| 近日,市法制局黄杰局长为组长的市政府执法检查组莅临厦门局监督检查,了解《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实施一周年来的宣传贯彻情况、取得实际成效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方面的内容。会上,市局陈荣让副局长汇报了该办法实施以来厦门局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组黄杰组长对该办法执行一年来的情况表示充分肯定:一、气象局的领导非常重视,对办法的宣传做了大量的工作;二、办法的主要制度基本得到了执行,如公众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制度、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以及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等;三、社会气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保障;四、气象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增强,气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同时,针对征求意见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黄杰组长还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进一步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使办法规定的制度得到更有力的实施;三、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四、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办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五、及时总结、分析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提请修改相关制度,使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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