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福建省气象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7月10日市局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部署《福建省气象条例》贯彻落实工作。9-10日在福清参加了宣传贯彻《福建省气象条例》研讨会的陈荣让副局长在第一时间向党组汇报了《福建省气象条例》研讨会的有关会议精神。陈副局长表示,省气象局董熔局长在会上提出了4点要求:1.各地市局参会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会议精神;2.要发动全局上下一致行动,领导干部带头学;3.针对条例中涉及县局的有关内容,要借助人大力量,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汇报有关精神,争取相关支持;4.修订后的条例使得气象执法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对气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将气象行政执法纳入下半年预算。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新强表示:将按照省局的部署,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用好《福建省气象条例》这把利刃,加强依法行政。厦门市局对修订后的《福建省气象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早有准备。在6月初,就管理职能等方面问题与市建设局联合召开专题会,共同学习、研讨《福建省气象条例》的实施、贯彻;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针对新修订的《福建省气象条例》的专题学习活动。他同时还强调,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气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会后各部门要组织对专门学习,要求学深学透修订后的《福建省气象条例》规定内容,尤其是要准确理解《条例》中对气象部门的约束条款。
会上,范新强局长还用一个“私下进行防雷检测违纪”的实例,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重申和强调,要求各单位尤其是科技服务要多加注意,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再次强调了“小金库”治理的工作纪律。他还强调,当前要紧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做好气象预报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