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
|
|
|
|
|
| 2010年世界气象日当天厦门市续签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厦门市民再获两年自然灾害保险 |
| 作者:王美娜 / 发布日期:2010-3-25 / 来源:局办 |
2010年 3月23日世界气象日当天,厦门市民政局作为市政府授权的签约方,与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续签了《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249万厦门市民将得到为期两年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障。厦门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是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 该保险自去年开办以来,获得了市民的广泛认同。在2010年1月25日出炉的厦门市首届年度影响力事件评选结果中,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荣登十大年度影响力事件榜首。根据协议,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受保障居民由于台风、暴风、暴雨、雷击、洪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森林火灾;非战争状态下有组织的配合部队军事行动以及在上述灾害或事故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和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均可获得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障,最高赔付额度为1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作为一个新生险种,人们对其缺乏了解。去年,在厦门市政府首次为市民的自然灾害保险买单后,厦门市气象局就在纪念“3.23世界气象日”系列活动现场配合保险公司对该保险具体内容进行宣传、推介,让更多的厦门市民了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2010年3月23日厦门市狐尾山3.23世界气象日活动现场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展台前吸引了不少热心市民的驻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