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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作者:王美娜 / 发布日期:2011-7-25 / 来源:局办

市局将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内容迅速传达给广大职工,认真组织学习。

7月20日下午,市局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中心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

会上学习、讨论和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学习、传达贯彻郑国光局长、许小峰副局长在7月19日下午中国气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熔的讲话精神;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学习、全面深刻领会、理解《意见》的深刻内涵。将《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宣传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重要的学习任务来抓。将《意见》作为指导厦门气象工作的指导和动力,组织专题学习会、同时结合局内部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学习园地等平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热潮。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意见》做为厦门气象部门在重要政策性文件,以此为指导作好十二五开局之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市局和区局立即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意见》和苏树林代省长近期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政策。加强与市防汛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抓紧时间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文件。抓住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大背景,积极争取市法制局的支持,争取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有关加强雷电灾害防御的政策。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和“十二五规划”的相结合,围绕气象事业的发展目标,将《意见》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规划项目建设中去。进一步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通过部门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力争迅速落实,尽快取得实效,为下一步更好的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打下扎实基础、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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